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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讲 讲义
平仄格式的变通形式:
我们所说的格律诗的16种格式,完全是丝毫都不走样的正格。事实上,我们看到的律诗,包括唐诗、宋诗以及后来的作品,很少有每个字都符合上面所讲的平仄格式的,几乎每首诗总有些字不符合。这是因为,上面讲的乃是标准化、理想化的格式。
这些格式是非常重要的基础,但诗人们在长期的创作实践中,除了格式之外,还慢慢地形成了其他一些灵活的变通形式。
有些变通形式被公认以后,便自然而然的起到了规则的作用。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变格,是约定俗成的规则。这样的被历代诗人所遵循,所采用的,主要有以下四条。
一、“一三五不论,二四六分明”。
关于律诗的平仄格式,历来有“一三五不论,二四六分明”之说。意思是讲,七言诗每句的第一个字、第三个字、第五个字,平仄可以不论,用平声字或仄声字都可以,平仄两可,可平可仄:第二个字、第四个字、第六个字的平仄,必须分明,必须按照平仄格式的规定选用平声字或仄声字。第七个字当然都必须分明,是不言而喻的,因为涉及韵脚。
如果就五言诗而论,那就是 “一三不论,二四分明”。第五个字当然也属于不言而喻,是必须分明的。
这个口诀,简明易记,很有用处。但必须注意,它只是个大概的说法,并不完全准确,运用的时候,要加上一些修正才行。
抛开变格先不说,最重要的修正有这么几点(以五言诗而论):
一是:“平平仄仄平”这一句式最须注意,其第一个字决不可不论。
如果不论,误用了仄声字,使这一句变成了“仄平仄仄平”,那是大错误,诗论的术语叫做犯“孤平”。
科举考试时,犯了“孤平”,卷子就直接枪毙,阅卷官就不需要再向下看了。以致在词曲中用到同类句子的时候,也要注意避免犯孤平。所以说,犯孤平是诗之大忌。
那么,什么叫犯孤平呢?
国学大师王力在他的《诗词格律》一书中说:在五言“平平仄仄平”这个句式中,第一字用了仄声,使这一句变成了“仄平仄仄平”,就是犯孤平,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下一个平声字了。
也有人(《中华诗词2013第10期》毕振东的文章)说:“孤平的定义应该是:没有双平相连的平收句式,即犯孤平。”
这两种说法并无矛盾。
二是:“仄仄仄平平”这一句式,第一个字可以不论,第三个字应当论。如果不论,最后三个字都变成了平声,这一句就成了“仄仄平平平”,这叫“三平调”。“三平调是”是古风的特色,对律诗来说,被认为是硬伤,应当避免。
三是:“平平平仄仄”这一句式中,第一字可以不论,第三字尽量不用仄声,以免形成“三仄脚”,但这不是格律的硬性规定。
尽量是个什么含义呢?三仄脚古人有,特别是唐人的绝句里还不少,但那是格律的初始阶段。我们初学就要学正规的,“三仄脚”必然影响音韵的和谐。再者,我们的作品自娱自乐时格律自然可以宽松一点,如果你是参赛、发表,你就要尽可能的避免三仄脚。
四是:“仄仄平平仄”这句,第一字可以不论,第三字也尽量不用仄声,如果用了仄声,则为“仄仄仄平仄”,句子的后部就出现了“仄平仄”,俗称夹孤平。
所谓“夹孤平”,实际是个小拗,小拗可救可不救。不算大毛病,最多是个小感冒。但从健康的角度讲,还是不拗为好。所以说第三字尽量不用仄声。
从音韵和谐美的角度来说,四个基本句式最好每句都能保持一个双平相连;一般情况下也必须做到这一点(但不是硬性规定)。
从这四点要求来看,四个基本句式有三句的“一”是可以不论的,可平可仄;“三”是最好要论的。第二、四、五字(尾字)是一定要论的。
所以,我们一定要记住,“一三五不论,二四六分明”只是个大致的说法,有用,但要在遵守有关规则的前提下才能用。
五言诗的基本平仄格式则变为:
1、仄仄平平仄; (仄)仄平平仄
2、平平仄仄平; 平平仄仄平
3、平平平仄仄; (平)平平仄仄
4、仄仄仄平平。 (仄)仄仄平平
七言诗的基本平仄格式则变成:
1、(平)平 (仄)仄平平仄
2、(仄)仄 平平仄仄平
3、(仄)仄 (平)平平仄仄
4、(平)平 (仄)仄仄平平
可以看出,七言诗的各种句子,第一个字的平仄一律可以不论;第二个字的平仄,一律必须分明。后面五个字的平仄要求,和五言诗相同。
(讲到这儿,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,要区分一首诗是平起式还是仄起式,应该看首句的那一个字?当然是看第二个字!为什么?因为第一个字通常是可平可仄的。)
二、“孤平自救”
前面讲过,“平平仄仄平”这个句式的第一个字(七言句为“仄仄平平仄仄平”中的第三个字),平仄不能不论,必须用平声字。如果用了仄声字,则为“犯孤平”,是写律诗之大忌。
但有时根据诗意的需要,第一个字不得不用仄声字,或用仄声字于文意更好,那怎么办呢?
有办法:就是在第一个字用了仄声字之后,把第三个字改用平声字。这样整个句子就变成了“仄平平仄平”(七言句则变成“仄仄仄平平仄平”),这是允许的。这种变格,叫做“孤平自救”。
例如:
月光明素盘。李白《宿五松山下荀媼家》
宠深还若惊(王禹称《五更睡》)
鸟鸣春意深(陈与义《寒食》)
山雨欲来风满楼(许浑《咸阳城东楼》)
江上女儿全胜花(王昌龄《浣纱女》)
总观唐、宋名家之诗作,犯孤平者极为罕见,可以说是绝无仅有。但孤平自救的诗句,非常普遍,说明这是诗界历来公认的规则。
三、特定的一种平仄格式——准律句
在五言“平平平仄仄”这个句型中,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,就是“平平仄平仄”。
七言是五言的扩展,所以在七言“仄仄平平平仄仄”这个句型中,也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,就是"仄仄平平仄平仄"。
这种格式的特点是:五言第三四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,七言第五六两字 的平仄互换位置。
注意:在这种情况下,五言第一字、七言第三字必 须用平声,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。
这种格式在唐宋的律诗中是很常见的,它和常规的诗句一样常见 ,例如:
月夜 杜甫
今夜鄜州月,闺中只独看。
遥怜小儿女,未解忆长安。
香雾云鬟湿,清辉玉臂寒。
何时倚虚幌,双照泪痕干!
“遥怜小儿女 ”一句,本来应该是“平平平仄仄”,现在变成了“平平仄平仄”。
同样,“何时倚虚幌”, 本来也应该是“平平平仄仄”,现在也变成了“平平仄平仄”。
一首诗只有两个句子是应该用“平平平仄仄”的,这里都换上了 “平平仄平仄”了。
渡荆门送别 [唐]李白
渡远荆门外,来从楚国游。
山随平野尽,江入大荒流。
月下飞天镜,云生结海楼。
仍怜故乡水,万里送行舟。
第七句 “仍怜故乡水”也是平平仄平仄
山中寡妇 [唐]杜荀鹤
夫因兵死守蓬茅,麻苎衣衫鬓发焦。
桑柘废来犹纳税,田园荒尽尚征苗。
时挑野菜和根煮,旋斵生柴带叶烧。
任是深山更深处,也应无计避征徭。
第七句 “任是深山更深处”也是仄仄平平仄平仄
愁来理弦管,皆是断肠声。(崔垣《春怨》)
寒树依微远天外,夕阳明灭乱流中。(韦应物《自巩洛舟行入黄河》)
理弦; 远天 都是互换位置
现代的诗人也非常喜欢这种句式。
例如:
送瘟神(其二) 毛泽东
春风杨柳万千条,六亿神州尽舜尧。
红雨随心翻作浪,青山着意化为桥。
天连五岭银锄落,地动三河铁臂摇。
借问瘟君欲何往?纸船明烛照天烧。
借问瘟君欲何往 一句中“欲、何”二字也是互换了位置
答友人 毛泽东
九嶷山上白云飞,帝子乘风下翠微。
斑竹一枝千滴泪,红霞万朵百重衣。
洞庭波涌连天雪,长岛人歌去地诗。
我欲因之梦寥廓,芙蓉国里尽朝晖。
梦寥 二字也是吧
这种格式,是“平平平仄仄”句式的一种变格。值得注意的是,它突破了“二四六分明”的口诀。五言的第四个字(七言的第六个字),该用仄声字而用了平声字。
这种句式虽然是变格,但在唐、宋以来的律诗中,用得非常普遍,甚至并不比正格用得少,连应试诗也允许用它。 所以,人们把它叫做“准律句”。
四、“对句相救”
以五言而论,对句相救主要适用于下面这一联格式:
仄仄平平仄 ,平平仄仄平 。
这也就是基本格式的前两句。在这两句中,对句(第二句)的第三个字如果用了平声字,那末在出句(第一句)中,不仅首字可平可仄,而且第三个字、第四个字都可用仄声字。这样出句就有可能全部是仄声字。整个这两句的格式就变成了下面这样:
(仄)仄(平)(平)仄 ,(平)平平仄平 ;
括弧里的字,平仄两可。还可以反过来加以说明:出句(即第一句)的第三、第四个字按正格本该用平声字,而如果用了仄声字,可以在对句(即第二句)中加以挽救,办法是把对句的第三个字改为平声字,而对句的第一个字,按“孤平自救”的规则,照样可平可仄。
(这儿有点绕吧,仔细看看就会明白的)
七言句,依此类推,只是在前面按正常规律加两个字。
例如:
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。(白居易《古原草》)
落日池上酌,清风松下来。(孟浩然《裴司事见寻》)
以上两例,都是用对句的第三字(吹、松)救出句的第四字(不、上)。
我们再看下面的例子:
宿五松山下荀媼家 李白
我宿五松下,寂寥无所欢。
田家秋作苦,邻女夜舂寒。
跪进雕胡饭,月光明素盘。
令人惭漂母,三谢不能餐。
第一句"五"字第二句"寂"字都是该平而用仄,"无"字平声, 既救第二句的第一字,也救第一句的第三字。第六句是孤平拗救,和第二句同一类型,但它只是本句自救,跟第五句无拗救关系。
天末怀李白 杜甫
凉风起天末,君子意如何?
鸿雁几时到?江湖秋水多。
文章憎命达,魑魅喜人过。
应共冤魂语,投诗赠汨罗!
第一句是特定的平仄格式,用"平平仄平仄"代替"平平平仄仄"。第三句"几"字仄声拗,第四句"秋"字平声救。
咸阳城东楼 [唐]许浑
一上高楼万里愁,蒹葭杨柳似汀洲。
溪云初起日沉阁,山雨欲来风满楼。
鸟下绿芜秦苑夕,蝉鸣黄叶汉宫秋。
行人莫问当年事,故国东来渭水流。
第三句"日"字拗,第四句"欲"字拗,"风"字既救本句"欲"字,又救出句"日"字。
再举几个特别的例子:
向晚意不适,驱车登古原。(李商隐《乐游原》)
草木岁月晚,关河霜雪清。(杜甫《送远》)
南朝四百八十寺,多少楼台烟雨中。(杜牧《江南春》“十”是入声)
马蹄踏雪六七里,山嘴有梅三四花。(方岳《梦寻梅》“七”是入声)
书当快意读易尽,客有可人期不来。(陈师道《绝句四首》)
以上的例子,不仅出句的第三、四字全是仄声字,出句全句都是仄声(七言的后五字),而且对句的第一个字(七言第三字)有的也用了仄声字。对句用了“孤平自救”的规则。对句第三字(七言第五字)的平声字,既救本句的孤平,同时也起了救上一句的作用。
以上出句都是仄声(七言的后五字),唐宋名诗中这样例子很多,以后这种现象就逐渐减少,现在已经无人提倡。所以,在此不多举。
现在,不说全句都是仄,就是三仄尾也不被大家所接受。我们网校更不提倡。
应当注意的是,这种“对句相救”的变格形式,也突破了“二四六分明”的口诀。所以必须记住,“一三五不论,二四六分明”不是很确切的,运用时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则。
我们原来学了格律诗的四个基本句式:
1、(平)平 (仄)仄平平仄
2、(仄)仄 平平仄仄平
3、(仄)仄 (平)平平仄仄
4、(平)平 (仄)仄仄平平
(我这样排列,整体看是七言的格式,如果我们只看每句的后五个字,那就是五言的格式。所以,我故意在中间拉开一点距离)
刚才,我们又学了一个“孤平自救句式”:
(仄)仄 仄平平仄平
还学了一个“准律句”:
(仄)仄 平平仄平仄;
还学了一个“对句相救” :
(仄)仄 平 平仄仄平——(仄)仄 (平) 平平仄平
通俗的说法是:上句六拗下五平。当然这是指七言。五言则是上句四拗下三平。
那么,我们现在常用的句式就不是四个,而是六个,另外还加一个“对句相救” 的句式。即:
1、(平)平 (仄)仄平平仄
2、(仄)仄 平平仄仄平
3、(仄)仄 (平)平平仄仄
4、(平)平 (仄)仄仄平平
5、(仄)仄 仄平平仄平
6、(仄)仄 平平仄平仄;
7、(平)平(仄)仄平仄仄——(仄)仄 (平) 平平仄平
有了这几个变通的形式,我们在格律诗的创作中,就加大了选择的范围
作业:
以月亮或月饼为题赋诗一首,
限七绝或五律,
限韵上平十四寒或下平十三覃。
熟记十四寒和十三覃两个韵部各十五个韵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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