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鉉鼎齋 于 2015-11-14 23:20 编辑
修社社約 顧問:塞北崑崙 逸卿 寒白 社員:梅溪 鉉鼎齋 子佩 小陋軒主 葉紅菱 謝郎 一、發稿統一用正體字。不發社課以外之作品。 二、兩月一期社課,按社員排序輪流出課。首期社課自古曆七月起,於八月三十日前交稿。定古曆是爲社課能更好地應時應景。 三、顧問在點評之餘,自由參與社課。 四、課題宜寬,體裁暫限詩歌,不涉詞賦。以後可視情況而定。 五、課期內發詩不得署名,等顧問和社員點評完成後統一匯總標註。 六、社課匯總後方可自用。 以上社約,願大家共同遵守,除特殊情況而外,不得掉課。 鉉鼎齋謹草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