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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看到某市府信访部门的公告栏上庄严的写到:伙同他人一起上访,唆使他人上访的,都是违法犯罪行为,严厉打击……云云。
心下疑惑:是不是唆使他人参加志愿者行动,上街学雷锋,也有可能不小心违法犯罪?还有唆使他人购买什么汽车、洗发水,还有药品保健品,电视上多的是,这可是重大的发现,原来社会上的问题竟然普遍到如此地步,是应该严加打击了……
作为一个不太懂法的公民,面如此险恶,只能小心为是,坐在家里,才可以成为一个守法的好公民。不然,一不小心就会给国家造成不好影响,影响社会和谐。每个公民都应当谨言慎行,不能给特色社会,维稳的大好形势添乱。
醉梦中的一点感受,不对请批评,不要苛责。
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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